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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秋之夜,一些市民在湘江風光帶燃放孔明燈,留下火災隱患。 李鋒 攝記者 彭放
  在夜幕中放飛孔明燈,流行於市民和游客當中。中秋之夜,記者在湘江風光帶看到,當晚售賣和放飛孔明燈的市民尤其多,有人寄托心愿,有人純粹視為娛樂,也有人為此憂心。有關部門表示,升空後隨風飄動的孔明燈有較大的火險隱患,並影響民航安全,長沙早在2009年就已明令禁止燃放孔明燈。
  調查 2公里路段14個攤點銷售孔明燈
  9月8日晚8時許,在河西湘江風光帶上賞月的游人如織,各種小攤小販也扎堆,最多的要數銷售孔明燈的攤點。記者從新民路口步行至天馬學生公寓,在約2.3公里的湘江風光帶上,銷售孔明燈的攤點多達14處。在河東的湘江風光帶上,記者發現杜甫江閣、親水平臺等地也有很多孔明燈銷售攤點。這些攤點的生意都還不錯,購買的人以大學生和年輕情侶為主,也有家長帶孩子放飛孔明燈。
  在杜甫江閣附近,幾名年輕游客嘗試放飛一盞孔明燈,試了幾次都失敗了。攤主上前指導,幫忙捏住燈罩,待燈燭燃燒近1分鐘後,讓他們輕輕將孔明燈舉向空中……孔明燈緩緩升空,越飛越遠。見記者在一旁觀看,該攤主問:“放孔明燈嗎?有15元/盞的,也有10元/盞的。”記者表示擔心火險隱患。該攤主說:“江邊這麼開闊,你看這麼多人在放孔明燈,都沒事。”
  記者在幾處攤點前流連,看到銷售的孔明燈用簡單的塑料袋包裝,都是沒有廠名、廠址的“三無”產品。面對記者“孔明燈的質量是否有保障”的疑問,一名大學生模樣的攤主說,他是在網上進的貨,確實沒有考慮過孔明燈的質量或安全問題,但他表示如果當場放飛升不了空的孔明燈是可以包換的。
  影響 七夕夜燃放孔明燈曾引發大火
  在河西桃子湖路段的湘江邊,一對年輕情侶在一個心形的孔明燈上寫上“相戀3周年”的字樣,兩人一起將其點燃舉向空中,相擁目送孔明燈消失在遠方。旁邊一對大學生情侶羡慕地看著他們,女孩對男孩說:“我們也放一盞孔明燈吧。”
  與這些年輕情侶一樣,許多市民既不知長沙禁止燃放孔明燈,也沒覺得此舉有不妥之處。在湘江風光帶鍛煉的市民徐女士說,如今城裡很難見到星星了,看看空中飛舞的孔明燈,也不失為一道風景。
  也有部分市民對此表示擔憂,他們認為,孔明燈質量參差不齊,升空之後完全無法控制,安全隱患很大。家住天馬山附近的趙先生告訴記者,今年七夕夜就因放飛孔明燈引發了一場大火。當時一盞墜落的孔明燈點燃了河堤上近百米草叢和灌木,火焰最大時高達三四米,伴隨著滾滾濃煙。在消防員和熱心市民的撲救下,大火才被及時撲滅。
  回應5年前已明令禁止銷售和燃放
  據長沙公安消防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,孔明燈屬於明火,受風速、氣流等因素影響,在空中飄移不定,容易造成紙質燈罩自燃。一旦孔明燈飄落到居民住宅、液化氣站、加油站等可燃物較多的地方,極易引發火災。有的孔明燈飛得較高,還會給飛行安全帶來隱患。
  早在2009年2月,長沙市政府就發佈了關於禁止非法生產、銷售、燃放孔明燈的通告。通告規定,對非法生產、銷售“孔明燈”的由工商部門依法查處;對非法銷售“孔明燈”的流動攤販及為流動攤販提供經營場所的,由城市綜合執法部門依法查處;對不聽勸告、非法燃放“孔明燈”危及公共安全的,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。
  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,現在正是天干物燥、火險嚴重的季節,中秋節過後又將迎來“十一”長假,預計部分市民燃放孔明燈的熱情不減。警方將聯合工商、城管等部門加強對孔明燈生產、銷售、燃放的管理,開展清查整治行動。同時也請市民提高消防安全意識,不要購買、燃放孔明燈。  (原標題:只顧放飛心愿哪管安全隱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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